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资料图片)
公司因 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年 5月 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的规定,公司因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第 10.3.10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 本会计年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6,000万元–23,000万元 | 亏损:_28,196.85_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8,000万元–25,000万元 | 亏损:34,960.57万元 |
营业收入 | 68,000万元–78,000万元 | 159,904.43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66,000万元–76,000 万元 | 101,104.42万元 |
项目 | 本会计年度末 | 上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8,000万元–25,000万元 | 41,692.91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因加强子公司管控和封装业务搬迁等非经常事件导致公司业务收入下降、费用增长、产能利用不足。
(1)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受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原管理团队阻挠与破坏,产能及销售收入有所下降、费用增长。
(2)因惠州封装业务搬迁至江西,费用有所增长,同时影响订单交付从而封装业务收入下滑。
(3)报告期内受封装行业下行及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下降。
2、报告期内受资金影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导致收入下滑。
3、受锂电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产品单位成本上升,销售下滑。
4、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万元,主要包含资产处置损益及政府补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自查发现 2021年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本次业绩预告中“上年同期”及“上年末”相关数据是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2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该报告为准。
3、公司因 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年 5月 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的规定,公司因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第 10.3.10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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